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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系列丨关于警惕“脱离担保责任”骗局的风险提示

2025-03-13 17:00 发表
       近期,一些不法金融中介假借法务团队、咨询公司的名号,在搜索网站、短视频平台、微信朋友圈等渠道发布“脱离担保”“代理剥离担保”“免除连带责任”等信息,诱导消费者可付费协助其脱离担保责任,实际上是通过威胁、要挟等不当手段向金融机构施压,试图逼迫其放弃向担保人追偿。从实践情况看,这不仅无助于化解担保责任纠纷,还可能给担保人造成财务损失、信息泄露和信用受损等诸多风险。
      不法金融中介不当行为主要有:
      一是教唆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暗示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只是签了个字”,“未使用贷款资金”即无需承担还款责任等,教唆担保人不顾契约精神和诚实信用原则,诱导担保人陷入“脱离担保合情合理”的思维陷阱,心甘情愿成为不法中介的“猎物”。
      二是虚构金融机构违规情节。罔顾实际情况,诱导担保人编造金融机构和借款人违规办理业务的种种情节,甚至伪造证明材料,冒用担保人名义,反复使用格式化内容投诉举报,试图要挟金融机构达成其不合理诉求。
      三是故意混淆行政违规和民事纠纷关系。曲解法律法规和司法案例,谎称只要金融机构违反行政法规,担保人就可免责。实际上,行政违规和民事纠纷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免除保证责任”“解除担保合同”等均属于民事纠纷,金融机构存在行政违规并不必然导致民事合同无效、担保关系解除。
      为保护群众合法权益,警惕“脱离担保责任”骗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提示如下:
      一是审慎担保讲信用。应充分认识到担保通常意味着给他人债务“兜底”,切勿因“讲义气”“难为情”“帮小忙”而轻易签字画押。以书面形式订立的担保合同,要在签字前认真阅读担保条款,更要评估借款人的经济状况和还款意愿,确保承担的义务范围与自身意愿、风险承受能力一致。在此基础上签订担保合同,后续也应当依法履约,做诚实守信的公民。担保期间,担保意愿、担保能力有变化的,可以及时与相关金融机构、债务人加强沟通、达成共识、妥善处理。
      二是依法维权走正道。遇到借贷、担保等各类金融纠纷,群众可以直接与金融机构、债务人等相关方沟通协商,结合实际制定债务重组、补充或变更担保等解决方案;或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主张诉求;或直接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情况。盲目轻信不法中介的虚假承诺,有意拖延代偿逾期债务,可能面临利息罚息增加、中介代理费用高昂、信用记录受损等不利后果,涉及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还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三是严守信息护安全。妥善保管好居民身份证、指纹签名和金融账户等敏感个人信息,警惕第三方以协助脱离担保责任、修复征信等理由索要个人信息,避免造成二次损失。如发现自身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窃取、非法利用,或遭受不法分子诈骗、勒索,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以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文章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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