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信息授权与隐私保护政策
发布日期:2026年9月18日 生效日期:2026年9月18日
重要提示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选择国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宝人寿”或“我们”,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716号2号楼9层、10层)。我们深知个人信息对您的重要性,始终将客户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置于经营管理的核心位置,严格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原则,建立覆盖信息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制度与技术防护体系。
为帮助您清晰了解我们在个人信息收集、存储、使用、共享、保护等环节的处理规则,以及您依法享有的各项信息主体权利,我们特制定本《客户信息授权与隐私保护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本政策要点如下:
一、我们仅在为您提供产品和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内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并将处理活动区分为基本业务功能(必需授权)与拓展业务功能(可选授权)。
二、涉及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我们将通过页面提示、交互流程等方式取得您的单独同意。
三、我们引入“关联个人”概念,对因保险业务涉及的被保险人、受益人等关联个人的信息予以同等保护。
四、您有权查阅、复制、更正、删除个人信息,撤回同意,注销账户,并可对自动化决策提出异议。
五、不满十四周岁儿童的个人信息保护适用我司另行制定的《国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
六、您可通过服务热线028-96555或投诉邮箱service@panda-assets.com行使权利或反映问题。
请您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前,务必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政策全部内容,尤其是以加粗方式标注的重要条款。您通过线上渠道勾选同意本政策,或在线下投保流程中签署本政策,即视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本政策的全部约定。如您不同意本政策的任何内容,请立即停止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服务。
第一章 定义与适用范围
一、名词定义
本政策中相关术语的含义如下:
(一)个人信息
指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类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二)敏感个人信息
指一旦泄露或被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人格尊严受损或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信息、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全部个人信息。本政策中涉及的敏感个人信息以加粗方式显著提示。
(三)关联个人
指因保险产品或服务的特殊性而涉及的被保险人、受益人、第二投保人、领款人及代办人等除投保人以外的自然人。
(四)个人信息处理
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操作。
(五)匿名化与去标识化
匿名化指对个人信息进行技术处理,使其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且不能复原的过程,匿名化后的信息不再属于个人信息。去标识化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使其在不借助额外信息的情况下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的过程。
(六)自动化决策
指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分析、评估个人的行为习惯、兴趣爱好或者经济、健康、信用状况等,并进行决策的活动。
本政策中未特别定义的术语,其含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致。
二、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您通过国宝人寿官方网站(www.panda-assets.com)、微信服务号“国宝E服务”、微信公众号“国宝人寿”、在线商城、官方小程序及其他线上服务平台(以下统称“服务平台”),或通过线下营业网点、保险销售人员、客户服务热线等渠道,向我们申请投保、办理保险合同变更、申请理赔、使用增值服务及其他与我们建立或维持业务关系的场景。
本政策不适用于第三方向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当您通过我们的服务平台使用第三方产品或服务时,您向该第三方提供的个人信息适用该第三方的隐私政策,请您在提交信息前仔细阅读。
如我司针对特定产品或服务另行制定了专项信息保护规则,则该特定产品或服务优先适用专项规则;专项规则未规定的,适用本政策。
第二章 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将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区分为基本业务功能和拓展业务功能。基本业务功能是为向您提供保险产品和服务所必需,或是为履行法定义务、防范风险所必要,如您拒绝提供相关信息,将无法使用对应服务;拓展业务功能是为提升服务体验而提供的额外功能,您可自主选择是否授权,拒绝授权不影响基本服务的使用。
当您向我们提供关联个人的个人信息时,您应确保已事先向关联个人告知本政策内容并取得其有效同意。我们将按照本政策对关联个人的个人信息进行同等保护。
一、基本业务功能
(一)账户注册与登录
您在服务平台注册账户或登录时,需提供手机号码作为账户标识。为保障账户安全、防范盗号风险,我们还将收集您的IP地址、设备类型、设备型号、操作系统版本、浏览器类型及运营商信息,用于身份验证和风控判断。如您不同意提供前述信息,可能无法完成注册或登录,但不影响您浏览公开网页内容及使用人工客服等无需注册的基础功能。
为便于您安全便捷地登录,您可选择指纹、手势或面容ID等生物识别方式登录。相关生物特征信息仅在您的设备本地完成验证,我们仅接收验证结果,不收集您的指纹或面容原始数据。如您不同意使用生物识别登录,可短信验证码登录。
(二)实名认证与身份核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我们有义务核实您的身份。在投保、保全、理赔、咨询回访等业务场景下,我们将通过以下方式对您进行实名认证:
1.人脸识别核验:收集您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及人脸图像信息,通过活体检测技术完成核验,传输至具备资质的身份认证机构比对;我们不采集、不存储您的人脸生物特征原始数据,仅接收核验结果。服务商仅为本次实名核验临时使用人脸图像,核验完成后立即删除,不得留存、复用该生物信息。
2.运营商核验:收集您的姓名、证件号码及手机号码,传输至电信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用于核验三者一致性,我们仅接收核验结果。
如您明确拒绝使用人脸识别方式,可选择运营商核验方式完成实名认证,但可能增加因冒名顶替导致财产损失的风险。实名认证是获取保险服务的必要条件,未完成实名认证将影响您办理投保、理赔等需经身份核验的业务。
上述人脸图像信息、身份证件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收集此类信息是为了满足网络实名制及保险业务实名制的法定要求。
(三)保险合同订立与核保
为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我们需要收集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其他合同相关人员的以下个人信息:
1.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民族、婚姻状况、手机号码、固定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工作单位、职业名称、投被保险人关系、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关系、居民纳税身份信息、有无社保、签名信息。
2.个人身份信息: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明、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文件的影像件及所载内容;结婚证、出生证明等关系证明文件的影像件及内容。
3.个人健康生理信息:身高、体重、症状、体征、既往病史、现病史、家族病史、诊治情况、检查或检验结果、门诊或住院病历、体检报告、医疗账单、治疗费用明细、医保结算单。
4.个人财产信息:银行账户信息(户名、开户行、账号)、个人及家庭收入情况、收入来源。对于较大保险额度的人身保险,还可能需要收入证明、纳税证明、存款信息、房产信息、经营或参股企业信息等财务资料,以及信贷记录、征信记录、涉诉信息等信用信息。
5.个人风险评定信息:风险行为、风险等级、评定原因、评级机构名称及相关证明文件。
6.经加工处理上述信息形成的衍生信息(如核保结论、风险评级),但法律法规禁止采集的信息除外。
上述健康生理信息、财产信息、身份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为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所必需。如您不同意提供,我们将无法完成核保并向您提供相应保险产品。
我们可能以您主动提供的方式直接收集,也可能从兼业代理机构、医疗机构、体检机构、健康管理机构、风控机构、行业协会及其他合法留存相关信息的第三方处间接收集。在核保及契约调查环节,经您授权同意后,我们可通过保险行业公共信息平台或您本人提交材料的方式,获取您在其他保险公司的投保、理赔及健康相关信息,用于核保风险评估;未经您授权,我们不会向同业机构主动调取您的个人健康、投保及理赔信息。
(四)保单保全服务
为向您提供客户信息变更、保障内容变更、客户权益变更、保单质押贷款、退保等保全服务,我们将使用您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提供的个人信息。如保全事项需补充材料,我们可能要求您重新提供或补充相关个人信息,具体以办理业务时的页面提示或业务文件为准。
涉及纸质保单制作、双录(录音录像)质检的保全业务,我们可能将承载您个人信息的资料影像通过专线传输至受托服务提供商,委托其提供纸质保单制作、寄送及双录质检服务。
(五)理赔服务
为向您提供理赔服务、厘清理赔事实、实现保险合同目的,我们将在理赔流程中使用您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时提供的个人信息,并可能收集以下理赔专项信息: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事故证明、医疗费用凭证、诊断证明、伤残鉴定报告、身故证明、受益人身份及关系证明、银行账户信息等。
因理赔业务处理需要,我们可能将上述信息及理赔资料影像传输至受托服务提供商,实施信息采集、人脸核验、理赔调查、医疗电子票据核验等必要处理。我们将通过书面协议要求受托方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受托处理的信息用于未经授权的用途。
(六)保费收付
为通过银行转账或第三方支付方式收取或支付保险费用,我们需要将您的姓名、户名、开户行、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银行账号、银行预留手机号码、短信验证码及支付机构用户标识向您的开户行及相关支付机构提供。
您可选择开启相机拍摄银行卡或从相册上传银行卡图片,我们将帮助您识别开户行和银行账号信息,以提升操作便捷性。
(七)再保险
为履行法定风险管控义务、分散承保风险,我们可能将您在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提供的必要个人信息提供给与我们合作的再保险接受人。在部分情况下,我们会通过再保险经纪公司将相关信息提供给再保险接受人。我们仅向再保险接受人提供履行再保险合同所必需的最小范围信息,并要求其承担保密义务。
(八)通知与回访服务
为履行法定义务、确保您及时了解保单动态、保障您的保单权益,我们将通过短信、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向您发送保单通知、缴费提醒、新契约回访、失效保单回访、离职单客户回访、保全回访及服务满意度调查等信息。
涉及电子化回访的,为确保回访真实性,我们将收集您的身份证件影像、人脸信息及短信验证码用于身份验证。
如您不希望接收营销类信息,可随时通过服务热线或服务平台设置关闭营销推送,但法定通知及服务类信息不在可选关闭范围内。
(九)安全保障与风险防控
为保障您正常使用服务平台、防范欺诈及非法操作、维护系统安全,我们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将实时监控业务办理过程,根据多种因素判断当前操作风险,为您提供恰当的身份验证服务。在此过程中,我们可能收集您的账号信息、设备标识信息(IMEI、Android ID、OAID、IDFA、IDFV、UUID、MAC地址)、系统日志信息、网络信息及位置信息。上述信息仅用于安全风控目的,不用于商业营销。
为防范“代理退保”黑产及保险欺诈,我们可能将您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保单号等必要信息提供给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由其进行风险信息核验并向我们反馈结果。
(十)客户服务与咨询
为响应您的咨询、投诉及服务需求,我们将记录您的服务使用情况、咨询记录、投诉内容及沟通过程。我们的客服团队将利用上述信息更好地响应您的需求,并可能对相关信息进行数据分析以持续优化产品和服务。
在您使用客服热线时,通话可能被录音,用于服务质量监控、纠纷处理及员工培训。录音信息将在合理期限内保存,超出期限后予以删除。
二、拓展业务功能
拓展业务功能是在基本业务功能之外,为提升您的服务体验而提供的额外功能。我们将在您使用拓展功能前单独征求您的同意,您可自主选择是否授权,并可随时撤回授权。拒绝授权拓展功能不影响您使用基本业务功能。
(一)个性化推荐与营销
在取得您授权同意的前提下,我们可能根据您的所在地区、个人基本信息(性别、年龄段、婚姻状况等)及浏览、点击、收藏、搜索、使用服务的行为记录,向您推荐、展示或推送您可能感兴趣的保险产品、健康资讯及服务活动。
为避免您过度接受同质信息,推荐策略将自动插入其他类型内容。您可通过服务平台的隐私设置模块开启或关闭个性化推荐功能。关闭后,您看到的内容数量不会减少,但内容与您的偏好相关度可能降低。
(二)增值服务
在取得您授权同意的前提下,我们可能通过合作方向您提供健康体检、导医问诊、互联网医疗、出行服务、品质生活等保险增值服务。服务过程中,我们将向合作方提供您的姓名、性别、保单号、手机号码、证件号码等履行服务所必需的信息,并在传输前对手机号码、证件号码等进行去标识化处理。
部分增值服务由第三方服务商直接提供,当您直接向第三方服务商申请服务时,第三方服务商需收集您的身份信息及保单信息以核实您的服务权益。请您在使用第三方增值服务前阅读其隐私政策。
(三)统计分析与产品改进
为评估、改善或设计产品、服务及运营活动,我们可能对您的去标识化个人信息进行综合统计和分析加工。我们承诺,经去标识化处理后的信息不会重新识别您的身份,且不会对您产生不利影响。
三、设备权限调用说明
为向您提供相关服务,我们的服务平台可能需要调用您移动终端设备的以下权限。各项权限均在您使用到对应功能时另行弹窗征求您的同意,您可随时在设备系统设置中关闭已授权的权限。关闭某项权限后,我们将不再处理对应信息,但不影响此前基于您的授权已开展的处理活动。
| 系统权限 | 使用场景与目的 |
|---|---|
| 相机权限 | 身份证件拍摄、人脸识别、银行卡拍摄、拍照上传资料及视频通话 |
| 相册权限 | 从本地相册选择并上传身份证件、证明材料及银行卡图片 |
| 麦克风权限 | 语音搜索、语音消息、视频通话及双录场景中的语音采集 |
| 定位权限 | 基于位置的服务推荐、区域化活动推送及安全风控 |
| 存储权限 | 保存服务平台产生的文件、图片及缓存数据 |
| 设备信息权限 | 账户安全验证、风控判断及问题排查,包括设备型号、操作系统版本、唯一设备标识符等 |
| 通知权限 | 向您推送保单通知、服务提醒及活动信息 |
| 蓝牙权限 | 对接健康监测设备等硬件设备上传数据(如适用) |
如您使用的是微信小程序或H5页面,权限调用以微信平台或浏览器的授权机制为准。
四、第三方软件开发工具包(SDK)说明
为保障服务平台相关功能的实现和稳定运行,我们可能接入由第三方提供的软件开发工具包(SDK)。第三方SDK可能收集实现相关功能所必需的个人信息。我们会对接入的第三方SDK进行安全评估,确认其收集个人信息行为的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并监督其遵守法律法规及协议约定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三方SDK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的行为受该第三方的隐私政策约束,建议您在使用相关功能前阅读第三方的隐私政策。如您不希望某项SDK所涉服务继续运行,可通过本政策第五章所列方式撤回相关授权。撤回同意不影响此前基于您的授权已进行的信息处理活动。第三方SDK的详细清单及更新情况,我们将通过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五、Cookie及同类技术
为使您获得更便捷的访问体验,我们可能通过Cookie、Flash Cookie及浏览器本地存储等技术识别您的身份,帮您省去重复输入注册信息的步骤,或帮助判断您的账户安全状态。我们不会将Cookie用于本政策所述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
您可根据浏览器设置管理或删除Cookie。多数浏览器的“帮助”部分会说明如何阻止接受新Cookie、如何在收到新Cookie时收到通知或如何彻底关闭Cookie。但如您禁用Cookie,可能影响您安全访问服务平台及使用依赖Cookie的功能。
六、无需征得同意即可处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形中我们处理您及关联个人的个人信息无需事先征得您的同意:
1.为订立、履行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
2.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3.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4.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5.在合理范围内处理您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6.维护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如发现、处置产品或服务的故障;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如何共享、委托处理、转移和公开您的个人信息
为订立、履行保险合同、履行法定义务所必需的信息提供,无需取得您单独同意;超出履约必要范围向第三方共享敏感个人信息,需取得您单独同意。
一、委托处理
为开展保险业务所必需,我们可能将您及关联个人的个人信息委托第三方主体处理。委托处理的场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身份信息验证、保单实名查验、个人医保信息查验、核保核赔审核、风险管控、欺诈监测、纸质保单制作与寄送、双录质检、短信通知发送、健康管理增值服务等。
我们将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受托方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信息类型、保护措施及双方权利义务,要求受托方严格遵守保密义务、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并禁止受托方将受托处理的信息用于未经授权的用途。我们会对受托方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监督,包括定期审计、安全评估等。
常见受托方类型包括:具有合法资质的身份认证机构、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纸质保单服务提供商、双录质检服务提供商、短信通知服务提供商、健康管理服务机构、理赔调查服务机构等。具体详见附件《供应商客户信息使用场景》。
二、共享
除委托处理外,我们不会与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共享您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形除外:
1.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与其他方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政府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的强制性要求,对外共享您的个人信息。例如,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中国保险业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数据报送要求,报送保单号、投保单号、保单状态、投保人、被保险人、险种计划、保险费、投保地区等信息。
3.与我们的关联公司共享必要的个人信息,用于联合提供服务、客户服务及风险防控。我们仅共享履行上述目的所必需的最小范围信息,关联公司不得将共享信息用于其他用途。
4.与保险中介机构共享。当您通过保险中介机构及其销售人员投保我们的保险产品时,我们将根据监管要求及最少必要原则,向对应中介机构反馈保单号、保单状态、险种计划、投保人、被保险人、回执回访情况、续期缴费情况、合同变更事项等信息。
5.与再保险接受人共享。详见第二章“再保险”部分。
6.与广告、咨询类服务商共享经匿名化处理的信息(如用户画像),用于提升广告有效触达率及分析产品和服务使用情况。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不属于个人信息。
我们向其他方共享敏感个人信息的,将取得您的单独同意,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转移
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移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以下情形除外:
1.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转移。
2.因公司合并、分立、解散、被宣告破产等原因需要转移个人信息。在此情形下,我们将向您告知接收方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要求接收方继续受本政策约束,否则将要求接收方重新取得您的同意。
3.根据法律法规、法律程序的要求或强制性的行政、司法要求进行转移。
四、公开披露
原则上,我们不会公开披露您及关联个人的个人信息,除非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在法律程序、诉讼或政府主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依法公开披露相关个人信息。
第四章 我们如何存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一、存储地点
您及关联个人的个人信息存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如因法律法规要求、您授权同意的境外医疗服务或紧急救援服务等情形需要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我们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评估、个人信息保护认证或签订标准合同等义务,并确保境外接收方采取不低于我国法律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标准。
二、存储期限
我们仅在为实现本政策所述目的所必需的期间和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时限内保存您及关联个人的个人信息。存储期限的判断主要参考以下标准,并以其中较长者为准:
1.完成相关交易、维护业务记录、应对可能的查询、投诉或法律程序。
2.保证产品和服务的安全和质量。
3.满足法律法规、监管及合规要求(如保险业务档案保管期限要求,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不少于十年)。
4.您同意的更长留存期间。
超出上述必要期限后,我们将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在您与我们的业务关系终止后,我们会停止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若因技术原因难以实现删除,我们将停止除存储和采取必要安全保护措施之外的处理活动。
三、安全保护措施
我们高度重视客户个人信息安全,采取符合法律法规、业界标准及合理可行的各类安全措施,防止个人信息遭到非法访问、篡改、泄露、损毁及丢失。具体措施包括:
1.管理措施:我们已建立客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权限管理及数据分类分级等内部规章制度,严格限制有权访问个人信息的人员范围,要求访问人员遵守保密义务,并定期开展个人信息保护与安全培训。我们设立了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统筹协调个人信息保护工作。
2.技术措施:我们采用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技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加密存储、传输层安全协议(TLS)、数据脱敏、访问控制、身份认证、安全审计、入侵检测及防病毒措施。我们的信息系统已通过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和备案。
3.人员管理:我们对处理个人信息的员工进行身份认证及权限控制,明确岗位职责及行为准则,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可访问个人信息。我们定期对员工进行数据安全意识培训和考核。
4.事前评估:在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公开个人信息、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等对个人权益可能有重大影响的处理活动前,我们将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就处理目的和方式的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对个人权益的影响及安全风险,所采取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等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报告和处理情况记录予以保存。
四、安全事件处置
我们已制定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持续开展风险监测与预防。若发生或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等安全事件,我们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补救措施,尽力降低事件影响。同时,我们将依法通过公告、短信、邮件、电话等合理有效的方式告知您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及我们的联系方式。难以逐一告知时,我们将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我们还将依法向有关监管机构上报安全事件的相关情况。
五、共同维护信息安全
我们将尽力确保您的个人信息安全,但请您理解,目前没有绝对安全的信息环境。请您妥善保管自己的账户密码,不将账户密码及个人信息透露给无关人员,使用复杂密码并定期更换。如您发现自己的账户或个人信息发生泄露,请立即通过本政策约定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以便我们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章 您的权利
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我们保障您对自己的个人信息行使以下权利。对于关联个人的个人信息,关联个人同样享有本章规定的各项权利。
一、查阅、复制个人信息
您有权核实我们是否持有您的个人信息,并查询、复制您的个人信息,法律法规规定的例外情况除外。您可通过以下方式自行查阅:
1.账户信息:登录服务平台,进入“个人中心”查看头像、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邮箱地址等。
2.保单信息:登录服务平台,进入“我的保单”查看名下保单列表及保单详情。
如您无法通过上述路径查阅,或需要获取个人信息副本,可通过服务热线028-96555或投诉邮箱service@panda-assets.com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验您的身份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回复您的请求。
二、更正、补充个人信息
当您发现我们处理的关于您的个人信息有错误或不完整时,您有权要求我们作出更正或补充。您可通过服务平台“个人中心”自行修改部分信息,也可通过服务热线或线下网点申请更正。我们将在核验您的身份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与处理。
三、删除个人信息
在以下情形中,您有权要求我们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1.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者为实现处理目的不再必要。
2.我们停止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或者保存期限已届满。
3.您撤回对我们处理您个人信息的同意。
4.我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违反与您的约定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存期限未届满,或者删除个人信息从技术上难以实现,我们将停止除存储和采取必要安全保护措施之外的处理。收到您的删除请求后,我们将在核验身份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并向您反馈结果。
四、撤回同意与改变授权范围
您可以随时撤回您此前作出的授权同意,或改变授权同意的范围。具体方式包括:
1.通过服务平台的隐私设置或信息授权管理模块,开启或关闭各项拓展功能授权。撤回路径:国宝E服务-享服务-个人中心-我的资料-撤回授权。
2.通过设备系统设置关闭已授权的系统权限。
3.通过服务热线028-96555申请取消营销短信、营销电话及个性化推送。
请您理解,每项基本业务功能需要一些必要的个人信息才能完成。当您撤回同意或授权后,我们将无法继续为您提供撤回同意所对应的服务,也不再处理相应的个人信息。但您撤回同意的决定,不影响此前基于您的授权已开展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五、注销账户
您可通过服务热线028-96555或服务平台(路径:国宝E服务-享服务-服务中心-其他服务-账号注销)申请注销您在服务平台注册的用户账户。我们将在核验您的身份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如您尚有未完成的保险业务或理赔事项,需待相关事项处理完毕后方可注销账户。账户注销后,我们将及时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或进行匿名化处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个人信息转移
在符合国家网信部门规定的条件下,您有权请求将您的个人信息转移至您指定的第三方。您可通过本政策约定的联系方式提出请求,我们将对您的请求进行审核,在符合法律法规且技术可行的情形下,为您提供转移相应个人信息的途径。
七、约束自动化决策
在某些业务场景中,我们可能仅依据信息系统、算法等非人工自动决策机制作出决定(如核保自动评级、风险自动评分)。我们保证自动化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平、公正,不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您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时,我们将同时提供不针对您个人特征的选项,或向您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如自动化决策对您的个人权益有重大影响,您有权要求我们作出解释,并有权拒绝仅通过自动化决策的方式作出决定。我们将根据您的要求予以说明,或对自动化决策结果进行人工复核后向您答复。
八、近亲属权利
在符合相关法律要求的情况下,您的近亲属可以对您的相关个人信息行使查阅、复制、更正、删除等权利,您另有安排的除外。
九、响应请求的机制与例外
为保障安全,我们在处理您的请求前可能要求您验证身份,您可能需要提供书面请求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对于您合理的请求,我们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对多次重复、超出合理限度的请求,我们将视情况收取一定成本费用。
在以下情形中,我们将无法响应您的请求:
1.与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2.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3.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4.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5.有充分证据表明您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6.响应您的请求将导致您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7.涉及商业秘密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保密的。
第六章 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
国宝人寿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保护。如您为未成年人,在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或向我们提供个人信息前,请务必由您的父母或监护人详细阅读本政策,并在征得父母或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由父母或监护人协助办理相关保险业务。
对于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而收集的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我们只会在受到法律允许、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明确同意或者保护未成年人所必要的情况下进行处理。
关于不满十四周岁儿童的个人信息保护,适用我司另行制定的《国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如您为儿童的监护人,对儿童个人信息处理有任何疑问或要求,可通过本政策约定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
如果我们发现自己在未事先获得可证实的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儿童的个人信息,或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撤回其同意的,我们将立即停止相关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并依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第七章 政策的更新与生效
一、政策更新
随着法律法规的出台或修订、我司产品和服务的更新优化,以及相关重大变更事项的发生,本政策可能适时修订。我们将在变更生效前,通过官方网站公告、微信公众号推送、服务平台弹窗提示等显著方式通知您。
本政策所称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
1.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发生变更。
2.个人信息共享、转移或公开披露的主要对象发生变化。
3.您参与个人信息处理方面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4.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及投诉渠道发生变化。
5.其他可能对您的个人信息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变化。
涉及个人信息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个人信息种类变更的,我们将重新取得您的明确同意。如您不同意修改后的政策内容,您有权并应立即停止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除前述重大变更外,若您在本政策修订后继续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愿意接受修订条款的约束。
二、政策生效
本政策自您线上点击同意或线下签署之日起生效,授权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您与我们的业务关系终止之日止。在授权有效期内我们已实施的行为,以及依业务自身性质需在授权终止后实施或持续实施的行为,不受授权终止的影响。
本政策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包括冲突规则)。因本政策发生纠纷的,您同意将纠纷提交国宝人寿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八章 联系方式与纠纷解决
一、联系我们
如您对本政策内容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或需要行使个人信息相关权利,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个人信息处理者:国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716号2号楼9层、10层
客户服务热线:028-96555
投诉与建议邮箱:service@panda-assets.com
官方网站:www.panda-assets.com
我们将在收到您的联络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回复。如情况复杂或特殊,回复时间可能适当延长,我们将提前向您说明。
二、外部纠纷解决途径
如您对我们的回复不满意,特别是认为我们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还可以通过以下外部途径寻求解决:
1.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维权服务热线投诉:12378。
2.向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举报,如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www.12377.cn。
3.向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反映:12315。
4.向国宝人寿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供应商客户信息使用场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应用执行场景 | 权限收集事项 | 使用目的 | 传输/对接方式 |
|---|---|---|---|---|---|
| 1 | 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OCR识别 | 身份证、银行卡 | 线上投保、续期、保全、理赔报案时需要识别身份证或银行卡,提升用户体验 | API对接 |
| 2 | 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核实(人脸识别、活体识别、公安人脸核对) | 客户人像照片、姓名、身份证号 | 用户注册、关键业务操作(保全),增加安全认证 | API对接 |
| 3 | 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验真(公安身份证验真) | 姓名、身份证号 | 业务办理需要进行身份核验 | API对接 |
| 4 | 四川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 电子签名 | 姓名、证件号码 | 线上业务需要进行电子签名认证,确保客户本人签名 | API对接 |
| 5 | 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 核保、理赔、投诉所需信息的核查 | 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 核保理赔风控,由合作方核验身份后返回相关个人以往投保、理赔信息、风险评定信息及健康信息、高风险标识;处理客户投诉工作。 | API对接/系统对接 |
| 6 | 北京一蜂科技有限公司 | 投保、理赔 | 姓名、性别、手机号码、出生年月日、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 大数据核保理赔风控 | API对接 |
| 7 | 元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纸质保单制作 | 保单信息及投保资料影像 | 提供纸质保单 | API对接 |
| 8 | 上海商涌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增值服务、个人权益 | 姓名、手机号码 | 提供增值服务 | API对接 |
| 9 | 泛华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 | 理赔业务委派调查 | 客户身份信息及医疗就诊相关资料 | 向合作方传输个人信息后,由合作方对个人信息进行比对、核验 | API对接 |
| 10 | 西安德宇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理赔立案及审核 | 客户身份信息及医疗就诊相关资料 | 向合作方传输个人信息后,由合作方对个人信息进行录入、审核 | API对接 |
| 11 | 浙江保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卡签约 | 客户姓名、银行卡号、手机号、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 完成客户的银行卡签约,用于保费扣取 | API对接 |
| 12 | 浙江保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实时收费;批量代收、代付 | 客户姓名、银行卡号 | 保费等费用收取;理赔等费用支出 | API对接 |
| 13 | 思派健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契约、理赔 | 姓名、性别、手机号码、出生年月日、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 | 契约承保、理赔进度 | 系统对接 |
| 14 | 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 再保险账单 | 被保险人性别、年龄 | 再保账单审核 | 数据传输平台 |
| 15 | 前海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再保险账单 | 被保险人性别、年龄 | 再保账单审核 | 邮件 |
| 16 | 汉诺威再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 | 再保险账单 | 被保险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号 | 再保账单审核 | 数据传输平台 |
| 17 | 德国通用再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 | 再保险账单 | 被保险人性别、年龄 | 再保账单审核 | 邮件 |
| 18 | 北京环球医疗救援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增值服务、个人权益 | 姓名,客户号 | 提供增值服务 | API对接 |
| 19 | 北京安捷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投保单、保险合同、批单的电子文件生成 | 姓名、性别、手机号码、出生年月日、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银行卡等 | 通过客户基本信息等生成合同、批单的PDF电子文档 | API对接 |
| 20 |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实时收费 | 客户卡号、姓名、保单号/投保单号、金额、业务种类 | 保费等费用收取 | 系统对接 |
| 2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实时收费 | 客户卡号、姓名、保单号/投保单号、金额、业务种类 | 保费等费用收取 | 系统对接 |
| 22 | 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实时收费 | 客户卡号、姓名、保单号/投保单号、金额、业务种类 | 保费等费用收取 | 系统对接 |
| 23 |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实时收费 | 客户卡号、姓名、保单号/投保单号、金额、业务种类 | 保费等费用收取 | 系统对接 |
国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
发布日期:2026年9月18日 生效日期:2026年9月18日
为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安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儿童(指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保护至关重要。国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宝人寿”或“我们”)将严格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以及本《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中的约定,保护我们在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时获取的儿童个人信息。
本规则将向儿童以及其监护人告知我们将如何收集、使用、存储和处理我们在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时涉及的儿童(以下简称“儿童”或“儿童用户”)的个人信息,以及儿童用户及其监护人实现访问、变更、删除个人信息、撤回同意和注销账户的方式。本规则未有约定的,或者我们无法确认用户是否为未满14周岁的儿童时,我们的《国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息授权与隐私保护政策》亦将参照适用。我们将主动识别儿童用户,对疑似儿童用户采取不低于本规则标准的保护措施。
如果单行的产品规则中对于儿童用户个人信息另有规定的,那么该等单行产品的规则将优先于本规则得以适用。
提示您注意,本规则适用于我们的互联网平台的产品和服务。国宝人寿互联网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官网(网站地址为:www.panda-assets.com)、微信服务号“国宝E服务”、“国宝人寿”微信公众号、在线商城、小程序等互联网平台,以及随技术发展出现的新形态平台。
特别声明:当您是儿童用户的监护人时,请您仔细阅读本规则的内容,以了解我们如何收集、使用和维护儿童用户的个人信息。尤其是,当且仅当您对本规则以及我们处理儿童个人信息的活动作出单独、明示的同意之后,我们才会处理受您监护的儿童用户的个人信息。该等同意不得与其他服务条款捆绑,您有权随时撤回已作出的同意。
如您不同意前述内容,请您不要向我们提供儿童用户的个人信息,并要求受您监护的儿童不要使用我们的产品或者服务。
当您是未满14周岁的儿童用户时,您不应独自获取我们的产品或者服务或向我们提供任何个人信息,您应通知您的监护人仔细阅读本规则的内容,以了解我们如何收集、使用和维护您的个人信息。当且仅当我们取得您的监护人对本规则以及对我们的产品或者服务中涉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单独同意后,您方可在您监护人的陪同和指导下提供个人信息并继续使用我们的产品、服务。为了验证该等同意,我们可能会采取电话联系、邮件咨询、实名认证、人脸识别等方式与您监护人取得联系,以核实相关同意是否由您的监护人作出。如果我们对您能否使用我们的服务产生疑问,我们有权暂时中止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者服务。
我们提醒您,本规则中特别重要的条款,我们已采用加粗、下划线等方式来提醒您,请重点查阅。如在阅读本规则过程中有任何疑问的,请通过本规则下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一、本规则的适用范围
我们将在如下场景下,处理儿童用户的个人信息:
(一)当儿童用户作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时,我们将为签订和履行保单所需而处理儿童用户的个人信息;
(二)当儿童用户注册我们线上平台账号和使用国宝人寿线上平台的服务时,我们将处理其个人信息;
(三)当我们单独或者与第三方合作举办儿童相关的活动时,我们可能通过我们的线上渠道(包括公司官网、微信服务号“国宝E服务”、“国宝人寿”微信公众号、在线商城)收集儿童的信息;
(四)其他本规则中列明的场景以及我们特别列明适用于本规则的场景。
请特别注意,在我们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中可能包含第三方的产品或者服务,该等第三方处理儿童用户个人信息前,应当单独取得儿童用户的监护人的同意。我们将不对第三方产品和服务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我们参照适用本规则中的安全保护措施、权利保障机制及禁止性规定,但监护人同意机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我们收集儿童个人信息的目的和范围
我们收集儿童个人信息将严格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仅收集为实现本规则列明目的所必需的最小范围信息,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取得监护人同意。处理儿童个人信息前,我们将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PIA),并对处理活动进行记录。
我们为如下功能或目的收集儿童用户的个人信息:
(一)投保
儿童用户可以成为特定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此情况下,我们可能需要收集儿童用户的姓名、性别、身份证件类别、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有效期、出生日期、居住地、通讯地址、电子邮箱、手机号码、健康信息、家庭成员情况信息。此外,为核实监护人身份及授权关系,我们将收集监护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与儿童的关系证明及联系方式。我们通常要求儿童用户的监护人主动提供该等信息,如果其不提供该等信息的,我们将无法向其提供其监护儿童为被保险人的相关服务。
(二)账户注册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儿童用户可以在监护人的陪同和指导下注册国宝人寿线上平台的账号。在此过程中,为了完成注册的目的,我们将收集儿童用户的手机号码及监护人手机号码用于身份验证。请注意,若不提供该等信息,儿童用户将无法注册成为国宝人寿线上平台用户。在注册该等账号后,儿童用户账号能使用国宝人寿线上平台中部分特定的业务功能,包括:浏览我们提供的资讯信息;通过实名身份认证后查询与其相关的保单信息;使用和管理其个人账户中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件类别、身份证件号码、出生日期、居住地、通讯地址、电子邮箱、保单信息。
(三)增值服务活动
为了增加和儿童用户之间的关系,我们可能会单独或者与第三方联合举办特定的活动或者提供其他的增值服务(统称“增值服务活动”)。为了提供增值服务活动的目的,我们将收集儿童用户的个人信息、保单信息、账户信息、支付信息、服务数据、使用习惯等及参与活动所必需的交互记录。考虑到增值服务活动类型的差异,我们可能为了特定的活动,在前述的个人信息收集范围之外,另行收集其他信息。在该等情况下,我们将会另行向儿童用户监护人告知相关个人信息的处理情况并征求其单独同意。若无法提供增值服务活动所需的个人信息,儿童用户可能无法参与特定的活动,但是不会影响儿童用户成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或者注册、使用我们的线上平台。
(四)其他
此外,我们还可能为了如下目的使用相关信息,但我们会采取适当的措施对相关信息进行处理,确保其无法单独或结合其他信息识别到儿童个人:
1.在不侵犯儿童用户的个人隐私或相关信息权利的前提下,我们可能会对用户数据库进行整体分析和利用。我们将遵循法律法规和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对相关信息采取必要的安保措施,比如通过技术手段对数据进行去标识化处理或匿名化处理等。我们不会将存储在分析软件中的信息与儿童用户在线上平台中提供的任何个人身份信息相结合。
2.我们可能对外公开并与我们的合作伙伴分享经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用于了解用户如何使用我们服务或让公众了解我们服务的总体使用趋势。
如果我们需要超出上述功能和目的使用儿童用户的个人信息,我们将再次告知儿童用户的监护人并征求其单独同意。
(五)特别禁止性规定
我们承诺,在处理儿童个人信息过程中严格遵守以下禁止性规定:
1.不得基于儿童个人信息进行用户画像或精准营销,不得向儿童推送商业广告;
2.不得利用儿童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不得对儿童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3.不得收集与提供产品或服务无关的儿童个人信息,不得以拒绝提供服务为由强迫监护人同意非必要信息的收集;
4.不得在儿童个人信息中混入其他自然人的个人信息,不得超范围收集监护人信息。
三、我们如何共享、委托处理儿童个人信息
我们遵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限制共享、转移、披露儿童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形。除非在本规则中另行声明,或者法律或者政府部门要求,否则我们将不会向任何第三方分享儿童用户的个人信息。同时,我们仅在获取儿童监护人事先单独同意的情况下,才与第三方分享儿童的个人信息。
(一)向第三方共享
为了提供产品及服务的目的,我们可能向如下类别的第三方提供与儿童用户相关的个人信息:
1.再保险公司:用于再保险业务核算,共享信息范围限于保单基本信息及理赔必要信息;
2.保险中介机构:用于保单销售及服务,共享信息范围限于投保及服务所需的身份信息、联系信息;
3.合作医疗机构:用于健康险理赔核验,共享信息范围限于医疗健康信息及保单信息;
4.支付结算机构:用于保费收取及理赔金支付,共享信息范围限于银行账户信息及交易信息。
为了向儿童用户提供增值服务活动的目的,我们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与合作伙伴共享必要的个人信息,并通过合同等形式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约定合作伙伴需承担与我们同等的保密义务,采取合理的保密和安全措施,保障您的信息安全。向第三方共享儿童个人信息前,我们将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并再次征得监护人的单独同意。
随着我们业务的持续发展,当发生合并、收购、资产转让等交易导致我们向第三方分享儿童用户的个人信息时,我们将通过推送通知、公告等形式告知相关情形,且按照法律法规及不低于本规则所要求的标准继续保护或要求新的管理者继续保护儿童用户的个人信息。同时,我们会按照法律要求进行安全评估后再转移儿童用户的个人信息。
(二)委托第三方处理
我们可能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提供商(如云存储服务商、系统运维商、客户服务外包商等)处理儿童个人信息。委托处理前,我们将:
1.对受委托方的资质、信息安全管理能力进行安全评估;
2.与受委托方签署委托协议,明确处理事项、处理期限、处理性质、目的、双方安全责任及违约责任;
3.要求受委托方履行以下义务:按照法律法规和我们的要求处理儿童个人信息;协助我们回应监护人提出的申请;采取措施保障信息安全,发生泄露时及时向我们反馈;委托关系解除时及时删除儿童个人信息;不得转委托。
我们将对受委托方的处理活动进行定期监督和审计。
当我们按照上述目的与第三方分享儿童用户的个人信息时,我们将进行安全评估并采用加密、匿名化、去标识化处理等手段保障儿童的信息安全。
四、我们如何存储儿童个人信息
原则上,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儿童个人信息,将储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会向境外传输。如确需向境外提供,我们将依法进行安全评估并再次征得监护人单独同意。我们收集的有关您的信息和资料将保存在国宝人寿及(或)其关联公司的服务器上。
各类信息的保存期限如下:
1.投保及保单相关信息: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保存不少于十年;
2.账户注册信息:账户注销后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增值服务活动信息:活动结束后六个月内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监护人另行同意的除外;
4.日志信息:保存不少于六个月。
我们将采取必要及合理的保密措施以确保我们存储儿童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国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用户信息授权及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就我们采取的安全措施有更为详尽的规定。
五、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我们建立儿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不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发生或可能发生儿童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等安全事件时,我们将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危害扩大;
2.在七十二小时内,以邮件、信函、电话、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受影响的儿童及其监护人,告知内容包括事件类型、可能影响、已采取的补救措施、监护人可采取的防范措施及联系方式;
3.按照规定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网信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
4.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及时向社会发布安全提示(如必要)。
若难以逐一告知监护人,我们将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
六、如何管理儿童个人信息
儿童用户及其监护人可以通过如下的方式访问、更正、删除儿童用户的个人信息、撤回同意,以及注销儿童用户的账户:
(一)线上自助渠道:登录国宝人寿线上平台“国宝E服务”,通过“享服务—个人中心—我的资料-撤回授权”或“国宝E服务-享服务-服务中心-其他服务-账号注销”路径,管理授权状态;
(二)线下申请渠道:通过本规则“七、联系我们”所列服务热线、投诉邮箱或营业网点提交书面申请。
您可以随时登录国宝人寿相关线上平台自己的账户查看或修改账户设置和信息。如果您希望变更、更新、删除我们系统中保留的您的个人信息,您可以通过“如何与我们联系”所列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以行使您的相关权利。
(一)撤回同意
监护人有权随时撤回已作出的同意。撤销同意的方式包括:线上平台“隐私管理”中关闭授权,或通过服务热线、书面方式通知我们。撤回同意后,我们将停止处理相关儿童个人信息,并在合理期限内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法定保存期限内的信息除外)。撤回同意不影响撤回前基于同意已进行的处理活动的效力。
二、注销账户
在您主动注销账号之后,我们将停止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您的个人信息会被删除或者被匿名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我们再次提醒您,请您谨慎选择注销账号,因为注销账户会影响您正常使用我们的服务或者会给您后续使用我们的服务带来诸多不便,您的账户一旦被注销将不可恢复,请您在操作之前自行备份账户相关的所有信息和数据。
请您注意,删除权的行使并非绝对的,仅在相关法定情形下,您有权请求我们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此外,出于法定保存期限要求或技术上的限制,我们可能难以删除您的个人信息,但我们会停止除存储和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之外的处理活动。
请理解,为了响应您关于管理儿童个人信息的请求,我们可能需要核实您的身份。在核实过程中,我们可能需要儿童用户的账号、儿童出生日期、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以便在完成身份验证和问题核实后继续响应儿童用户或其监护人的请求。我们将在收到请求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处理,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并将延长理由告知请求人。
撤销或注销路径参考《用户信息授权及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第五章第四、五项相关规定。
七、联系我们
(一)联系我们
如您对本政策内容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或需要行使个人信息相关权利,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个人信息处理者:国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716号2号楼9层、10层
客户服务热线:028-96555
投诉与建议邮箱:service@panda-assets.com
官方网站:www.panda-assets.com
我们将在收到您的联络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回复。如情况复杂或特殊,回复时间可能适当延长,我们将提前向您说明。
(二)外部纠纷解决途径
如您对我们的回复不满意,特别是认为我们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还可以通过以下外部途径寻求解决:
1.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维权服务热线投诉:12378。
2.向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举报,如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www.12377.cn。
3.向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反映:12315。
4.向国宝人寿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规则的更新
本规则可能根据法律法规变化或业务调整进行更新。规则更新后,我们将通过公司官网公告、线上平台推送通知或消息提醒等方式告知监护人。若更新涉及扩大个人信息处理范围或增加监护人义务,我们将再次征得监护人的单独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