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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2024-01-29 09:00 发表


为不断深化“客户至上,简便安心”的服务策略,为客户提供贴心、准确、高效、便捷的客户服务,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销售服务承诺

秉承“保险管家 守护一生”的理念,根据客户家庭形态及生命周期,为客户提供满足需求的保险产品。销售过程中,注重文明礼貌用语,向客户展示保险条款、明确提示犹豫期、除外责任、退保费用扣除、保险期间或缴费年期等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无虚假或误导性的承诺或说明,不使用违反监管机构规定的各类销售禁语等。


二、回访服务承诺

在犹豫期内,对个人长期人身保险新契约客户进行100%回访,主动告知客户保单重要事项,提示客户享有的权利,切实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三、承保服务承诺

自收到资料齐全的投保申请(不含体检、生存调查)及首期保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承保;经核保不能承保的投保申请,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客户并说明原因。


四、保全服务承诺

     自收到资料齐全、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保全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保全不涉及保险费缴纳的,自同意保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保全涉及保险费缴纳的,自客户缴纳足额保险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若由于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的,会及时向客户说明原因并反馈进展情况。


五、理赔服务承诺

自收到资料齐全、责任明确无需调查且索赔金额在3000元(含)以下的个人保险理赔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结案。

自收到资料齐全、责任明确无需调查且索赔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个人保险理赔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结案。

需进一步核实情况的个人保险理赔申请,若10个工作日内未能确定理赔结果的,会及时向客户说明原因并反馈进展情况。


六、续期服务承诺

       续期保费应交日前15天,向投保人留存的手机上发送续期保费交费提醒短信;续期保费首次转账不成功时,发送续期保费转账失败短信;保单宽限期结束日前15天仍未交纳续期保险费时,再次发送续期保费交费提醒短信,及时提醒交纳续期保险费。


七、投诉服务承诺

及时响应客户投诉,对于事实清楚、争议情况简单的投诉,我公司自收到投诉之日起15日内向客户做出明确答复,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30日;情况特别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的,可再延长30日,但同时会及时向客户说明原因并反馈进展情况。

八、热线服务承诺

       我公司客户服务热线提供保单咨询、理赔报案、投保预约、意见建议等综合服务。

       客户服务热线:028-96555
       人工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9:00-17:30
       非人工服务时间:如需回电请留言,客服将于次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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